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是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符合一定数额标准和时间要求的,就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这里所说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认定该罪时,“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逃跑、藏匿的;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而“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情形。
举例说明:
小张是一家小工厂的老板,工厂有15名工人。到了发工资的日子,小张却以各种理由拖着不发。工人多次讨要,小张不但不理会,还将工厂的部分设备偷偷转移,自己也躲了起来。这15名工人三个月的工资累计达到了8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工人们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了情况,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小张支付工资,但小张依旧拒不支付。那么小张的行为就很可能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标准。
法律解析:
从专业角度来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该罪的设立是对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行为的严厉打击。通过刑法手段促使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该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数额标准以及是否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等因素。
注意事项:
1. 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避免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
2. 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要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反映,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3. 政府有关部门在责令支付时,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责令支付的通知等文件有效送达。
4.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如果确实存在经营困难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支付工资,应及时与劳动者沟通协商,争取达成一致解决方案。
5. 在司法认定过程中,要准确区分正常的经济纠纷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避免扩大打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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