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这意味着当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时,劳动者享有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待遇,缴纳社会保险是其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该义务,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这种解除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马上走。此外,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劳动者不仅可以因单位不交社保马上离职,还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举例说明:
小张在一家小型企业工作了半年,企业一直没有为他缴纳社保。小张多次与企业沟通,企业都以各种理由拖延。后来小张了解到企业不交社保是违法行为,他决定辞职。于是小张当天就向企业提出因未缴纳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办理了工作交接手续后离开了公司。之后,小张通过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最终小张获得了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解析:
从法律层面来看,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不仅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劳动合同法》进一步保障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时的合法权益,赋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以及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以平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护劳动市场的正常秩序。
注意事项:
1. 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事实。
2. 与用人单位进行工作交接,避免因未交接工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3. 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因未缴纳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并留存副本。
4. 如果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5. 在离职后,关注自己的社保账户情况,及时办理社保转移等手续,确保自己的社保权益不受影响。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律师咨询,获取专业律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