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工厂不让辞工不让走,劳动者是有权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
从专业角度来说,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只要劳动者按照法定程序提出辞职,无论用人单位是否批准,到时间后劳动者就可以离职。工厂不让辞工不让走的行为,限制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举例说明:
小张在一家工厂工作,由于个人发展原因想辞职。他提前三十天向工厂提交了书面辞职申请,并且保留了相关证据。然而到了三十天期限,工厂却以人手不足为由,拒绝小张离职,还威胁如果他擅自离开就不发工资。这种情况下,小张就可以去劳动局反映情况。小张带着自己的劳动合同、书面辞职申请等材料到劳动局,向工作人员说明事情经过。劳动局会根据小张提供的情况进行调查,若情况属实,会责令工厂改正,保障小张顺利离职并支付相应工资。
法律解析:
法律赋予劳动者辞职的权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工厂不让辞工不让走,一方面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另一方面如果因此拖欠劳动者工资,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对于这种违法行为,劳动行政部门有权依法进行处理,责令用人单位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注意事项:
1. 一定要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并且要让用人单位签收或者保留好相关的邮寄凭证等,以证明自己是按照法定程序提出的辞职。
2. 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正式员工提前三十天。
3. 注意收集和保留与工作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书面辞职申请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4. 如果去劳动局投诉,要详细准确地说明情况,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
5. 在离职前,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做好工作交接,避免给自己和用人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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