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员工薪酬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资收入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举例说明:
小张在一家工厂工作,月工资是固定的5000元,还有每月平均500元的奖金。在一次工作中他受了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进入了停工留薪期。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内,工厂每个月应该按照5500元(5000元工资 + 500元奖金)的标准给小张发放薪酬。如果小张的停工留薪期是6个月,那这6个月他都能拿到每月5500元的工资。要是6个月后他还没恢复好,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又延长了3个月的停工留薪期,那在这延长的3个月里,他依然每月能拿到5500元。等他评定了伤残等级后,就会按照伤残待遇来发放相应的薪酬了。
法律解析:
《工伤保险条例》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受伤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受影响,使他们能够安心养伤。明确了单位在职工工伤期间的责任和义务,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对于停工留薪期的规定,既考虑了一般情况下职工治疗恢复的时间,又通过可延长的规定,照顾到了伤情严重或特殊情况的职工。同时,对原工资福利待遇的界定,保证了职工薪酬计算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注意事项:
1. 职工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能享受工伤期间的薪酬待遇。
2. 停工留薪期需要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规定来确定,职工和单位如有争议,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确认。
3. 单位要准确计算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能随意克扣。
4. 评定伤残等级后,要及时按照规定调整薪酬待遇。
5. 如果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专业律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