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开庭对方不到场,如果是申请人不到场,仲裁庭会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如果是被申请人不到场,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
详细来说,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缺席裁决是指仲裁庭在被申请人未到庭参加仲裁活动的情况下,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这意味着即使被申请人不出庭,也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仲裁庭会根据现有的证据和事实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举例说明:
小李因公司拖欠工资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开庭当天,小李作为申请人按时到达,但公司作为被申请人却无正当理由未到场。此时,仲裁庭不会因为公司不到场就停止审理。仲裁庭会根据小李提供的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以及小李的陈述,对案件进行审理。如果这些证据足以证明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事实,仲裁庭会依法作出裁决,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相应的赔偿。
法律解析: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设置缺席裁决制度是为了保障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从法律层面看,劳动争议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如果因为被申请人的故意缺席而导致仲裁程序无法正常进行,那么劳动者的权益将无法得到及时保障。同时,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和权威性,任何一方都不能通过不出庭来逃避法律责任。法律赋予了双方当事人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按时参加仲裁活动。
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申请仲裁时,要准备充分的证据。因为在被申请人缺席的情况下,仲裁庭主要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来认定事实,证据越充分,越有利于维护自己的权益。
2. 被申请人如果确实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时参加仲裁,应当提前向仲裁庭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申请延期开庭。
3. 无论是申请人还是被申请人,都应当重视仲裁程序,按时参加仲裁活动,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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