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主妇虽没有常规的工作收入,但因侵权等导致无法正常操持家务时也存在误工费。其误工费一般按照当地一般家庭服务人员的平均工资标准来计算。
从专业角度来讲,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对于家庭主妇而言,虽然她们没有通过在社会上的工作获得工资收入,但她们从事的家务劳动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包括照顾家庭成员、料理家务等,这些劳动使得其他家庭成员能够有更多精力投入工作,间接创造了经济价值。所以,当家庭主妇因侵权行为等导致无法正常进行家务劳动时,侵权人需要赔偿相应的误工损失。确定误工损失通常要考虑两个关键因素,一是误工时间,二是收入标准。误工时间可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比如诊断证明、休假证明等,如果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而收入标准,由于家庭主妇没有固定工资收入,就通常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在家庭主妇这个情形下,比较合适的就是当地一般家庭服务人员的平均工资标准。
举例说明:
张女士是一位家庭主妇,平时负责照顾老人、孩子,打理家中一切事务。有一天她在路上被一辆汽车撞伤,导致腿部骨折,需要卧床休息3个月。经过调查,当地一般家庭服务人员的月平均工资是4000元。那么张女士的误工费就是4000元×3个月 = 12000元。也就是说,撞人车主需要赔偿张女士这12000元的误工费,以弥补她因受伤无法正常操持家务而给家庭带来的经济损失。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对于家庭主妇的误工损失赔偿也是基于此条法律规定,因为家庭主妇的家务劳动也是具有价值的劳动。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也对误工费的计算方式等做了明确规定,为家庭主妇误工费的计算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和计算方法。
注意事项:
1. 要及时收集和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休假证明等,以确定误工时间。
2. 对于当地一般家庭服务人员平均工资标准,可以通过当地统计部门、劳动部门发布的数据,或者相关行业协会的信息来获取准确数据。
3. 如果双方对误工费的计算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在诉讼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更多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4. 要准确确定侵权行为与误工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存在其他因素导致误工时间延长等情况,需要进行合理区分。
综上所述,家庭主妇在遭遇侵权等情况导致无法正常操持家务时有权主张误工费赔偿。在计算误工费时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具体的误工时间和合适的收入标准来确定。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遇到法律问题建议本站免费在线问律师,获取专业律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