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工伤不能上班,工资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这里所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所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收入,单位不能因为员工工伤不能上班而随意降低其工资待遇。
举例说明:
小李是一家工厂的工人,在工作中手部受伤,需要停工治疗3个月。小李在受伤前每月工资为5000元,奖金平均每月1000元,那么在这3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内,工厂应该每月按照6000元的标准给小李发放工资。如果3个月后小李的伤情还未痊愈,经过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2个月,那么在这延长的2个月内,工厂依然要按照每月6000元的标准给小李发放工资。等小李评定伤残等级后,就按照伤残待遇的相关规定来执行工资发放了。
法律解析:
法律这样规定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使其能够安心养伤。同时,也是对用人单位责任的明确,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起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义务。从公平原则来看,职工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不能上班,用人单位不能因此减少职工的收入,否则对职工是不公平的。而且这样的规定也有助于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注意事项:
1. 员工要及时向单位报告工伤情况,并按照单位要求提供相关的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以证明自己因工伤需要停工治疗。
2. 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不能以任何理由克扣或者拖欠。
3. 如果员工和单位就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发放问题产生争议,员工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员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要及时进行伤残等级评定,以便及时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
5. 用人单位要做好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的护理安排,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职工自行请人护理产生的费用,单位可能需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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