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7月,扬州市区(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州生态科技新城、蜀冈 - 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执行省月最低工资一类标准249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4元;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执行省月最低工资二类标准226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元。
从专业角度来看,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举例说明:
小李在扬州市区一家小超市工作,每天工作8小时,一周工作6天。超市老板每个月支付给他2300元工资。按照扬州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2490元,小李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这种情况下,小李可以与超市老板协商,要求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补足工资差额。如果老板拒绝,小李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规定》明确了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原则、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等内容,对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具体的操作依据。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注意事项:
1. 最低工资标准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要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最新标准。
2. 劳动者要清楚自己的工资构成,判断自己的实际收入是否符合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发现工资低于标准,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
3. 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避免因违反规定而面临法律责任。
4.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最低工资问题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律师咨询,获取专业律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