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主动辞职不能领取失业金,但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即当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被迫辞职,就可以申领失业金。
详细来说,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领取失业金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对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等情形。而主动辞职通常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条件,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导致劳动者不得不辞职,这种情况下就可视作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举例说明:
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已经连续三个月未给小李发放工资。小李多次与公司沟通,公司均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小李无奈之下,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小李的辞职属于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被迫辞职。之后,小李前往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表明自己有求职意愿,同时提供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辞职证明等相关材料。经审核,小李所在单位和他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他就可以按月领取失业金。
法律解析:
从法律角度看,《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设立失业保险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再就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条件的设定,是为了确保失业保险金真正用于那些并非主动放弃工作机会的失业人员。当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时,劳动者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辞职,若不给予其领取失业金的资格,显然有失公平。因此,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下,劳动者被迫辞职也可领取失业金,这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促使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义务。
注意事项:
1. 及时收集证据:如果是因用人单位过错而辞职,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沟通记录等,以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以及自己的辞职是被迫的。
2. 尽快办理失业登记:失业后应尽快前往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一般有时间限制,逾期可能影响失业金的领取。
3. 了解当地政策:不同地区对于失业金的领取条件、标准和办理流程可能存在差异,要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
4. 保持求职意愿:领取失业金期间,要按照规定定期向就业服务机构报告求职情况,表明自己有求职意愿并积极寻找工作。
5. 提供真实材料:在申请失业金时,要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遇到法律问题建议通过专业渠道咨询律师,获取专业律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