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专业角度来看,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当劳动者在春节后辞职,完成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后,用人单位就应当及时结算并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另有约定工资支付时间,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也可以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例如双方约定每月 15 日支付工资,即便劳动者在春节后辞职,也可以等到 15 日再发放工资,但前提是这种约定是双方自愿且合法的。此外,各地可能也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对工资支付时间作出进一步细化规定。比如有些地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举例说明:
小张在春节后向公司提出辞职,按照公司的规定完成了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公司原本每月 10 日发放工资,小张认为自己已经离职,公司应该马上结算工资。但公司告知小张,会按照正常的工资发放时间,在 10 日给他发放工资。如果公司和小张之前没有特别约定离职时马上结算工资,那么公司在 10 日发放工资的做法是合理的。但如果小张和公司约定了离职时立即结算工资,公司就应当在小张离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
法律解析: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款是为了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规定及时支付工资,若违反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注意事项:
1. 劳动者在入职时应了解用人单位关于工资支付时间和离职结算工资的规定,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
2. 离职时要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完成工作交接等手续,以免影响工资发放。
3.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工资,劳动者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记录、工资条等,以便维护自己的权益。
4. 不同地区的工资支付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劳动者可以了解当地的具体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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