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了每月5号发工资,那么过了5号还未发放工资,就属于拖欠工资的情况。另外,对于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如果没有按照协议或合同规定支付,同样构成拖欠。
举例说明:
小张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和他约定每月10号发工资。到了10号这一天,小张没有收到工资,询问公司财务,财务说资金周转困难,要过几天再发。一直到15号,小张还是没有收到工资,这种情况就属于公司拖欠小张工资了。小张可以先和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要求公司尽快支付工资。如果公司还是拒绝支付,小张就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解析:
从专业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的“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如果是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或者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等原因,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这种情况不属于无故拖欠。
注意事项:
1. 劳动者要清楚自己和用人单位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留意工资是否按时发放。
2. 当发现工资被拖欠时,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保留好沟通的记录,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3. 如果与用人单位沟通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
4. 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的时效一般为一年,要注意在时效内提出申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律师咨询,获取专业律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