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签劳动合同后,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需要支付额外薪酬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后续与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这并不影响其支付双倍工资的义务,只要存在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合同的期间,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该期间的双倍工资。不过,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系因劳动者一方原因造成的,比如劳动者拒绝签订等,那么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是劳动者的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举例说明:
小张于2024年1月1日入职某公司,公司一直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直到2024年5月1日,公司才与小张补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开始。在这种情况下,从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这三个月期间,公司需要向小张支付双倍工资。假设小张每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公司除了正常支付这三个月每月5000元工资外,还需要额外支付三个月共15000元的双倍工资差额。
法律解析: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书面劳动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能够避免双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合同,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维护劳动市场的正常秩序。
注意事项:
1. 劳动者要注意收集能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在主张双倍工资时能提供有力支持。
2. 双倍工资的主张有仲裁时效限制,一般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 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拒绝签订,用人单位应采取合法措施,如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等,避免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4. 在计算双倍工资时,要准确确定计算基数,按照法律规定的应得工资范围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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