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被扣押是不被法律允许的,除特定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也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举例说明:
小李在一家工厂上班,每月工资5000元。某一个月,工厂以小李工作失误给工厂造成了损失为由,要从他工资里扣除3000元。这里,若小李确实因自身原因造成损失,工厂扣除工资也不能超过小李当月工资的20%,即1000元。如果扣除1000元后剩余工资4000元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工厂最多只能扣1000元;若扣除1000元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厂只能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小李工资。再比如,小张的工资单上显示,被扣除了个人所得税和社保费用,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这属于用人单位可代扣的情形。
法律解析: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克扣。对于可代扣的情况,是基于国家税收、社会保障以及司法裁判等方面的需要。而对于因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扣除规定,既考虑了用人单位的权益,也限制了扣除的比例,避免对劳动者生活造成过大影响,体现了法律在平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利益方面的考量。
注意事项:
1. 用人单位若要扣除劳动者工资,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或合同约定,不能随意自行决定。
2. 当用人单位代扣工资时,要向劳动者说明代扣的原因和依据,并提供相应的凭证,如税务缴纳证明、社保缴费明细等。
3. 劳动者如果对工资扣除有异议,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要求其说明扣除的理由和标准。
4. 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5. 用人单位在因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扣除工资时,要遵循扣除比例的限制,不能超过法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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