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赔偿;不交社保,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详细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关于社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举例说明:
小张在一家公司工作了8个月,公司一直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他缴纳社保。小张每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公司需要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小张双倍工资。即除了正常发放的工资外,还需额外支付小张7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也就是7×5000 = 35000元。同时,小张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还需支付小张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即5000×0.5 = 2500元。此外,公司还需要为小张补缴8个月的社保费用,并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法律解析: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的义务,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劳动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是对劳动者就业稳定性的一种保障。缴纳社保则是为劳动者提供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基本保障,确保劳动者在遇到相应情况时能够得到必要的帮助和补偿。用人单位不履行这些义务,违反了法律规定,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意事项:
1. 劳动者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以便在维权时使用。
2. 主张双倍工资赔偿是有时效限制的,一般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 要求补缴社保时,要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了解具体的补缴流程和所需材料。
4. 若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5.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劳动者的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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